美国联邦调查局对巴尔的摩大桥坍塌事故展开刑事调查
美国联邦调查局对巴尔的摩大桥坍塌事故展开刑事调查 时间:2025-04-05 19:10:49
因此,它适宜作为法官裁判的助手而非完全替代法官。
如J.C Smith指出,电脑可以/应该更换法官的见解是基于笛卡尔的灵体二元论和莱布尼茨的谬误,二者犯了智力可以独立于人体而存在和所有的人类思想都可以通过一种通用的语言来表达的错误。此外,深度学习算法还存在非透明性与不可解释性的缺陷。
但是,尽管机器学习由算法驱动,但没有人的参与、输入和假设,机器学习是不会发生的。[4] See Katz DM, Bommarito MJ II, Blackman J (2017) A general approach for predicting the behavior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PLoS ONE 12(4): e0174698.载https://doi.org/10.1371/journal.pone.0174698,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3月3日。[12] 参见〔美〕凯西•欧尼尔:《大数据的傲慢与偏见:一个圈内数学家对演算法霸权的警告与揭发》,许瑞宋译,(台湾地区)大写出版社2017年版,第104页。[52]因此,应当注意和算法中可能存在的偏见及其潜在危害。然而,他们可能并未注意到,知识图谱对数据、模型的颗粒化程度要求较高,模型越精细,数据越详细,知识图谱的效果才越好。
部分法律人甚至不关心人工智能,在与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对话时,或将人工智能所能做的预测与人类的推理划上等号,或认为人工智能将会彻底颠覆人类社会,人类会成为机器人的奴隶。很多时候,机器归纳的裁判模式可能连操控主体也难以理解,就如人类时常无法理解阿尔法狗的围棋招式一样。本文拟就算法社会的利与弊做点非专业性的评论,旨在强调人工智能的限度就是人的限度,算法社会并不是理想的社会。
一旦能够通过计算的方式把这些制度做出来,这就是最理想的社会。算法也能为我们吟诗作乐。传统的源自19世纪的法律思想和法典意识是无法应对21世纪的新型的动态法律关系的。毫无疑问,制定单项的或专门的法规调控人工智能的某一具体方面或形式是既有实践,但这并不排除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概括性的人工智能法的可能性。
对奇点的痴迷也是对人工智能的迷思。那么,算法社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人在算法社会中占据何种地位?算法之下,人还有没有隐私?人还有没有活路? 我们已经生活在算法社会,而且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但是机器学习的算法却有可能超出人的掌握而自主发展。但是,根据目前的研究来看,机器人是否会具有心性和灵性依然是一个可想但不可及的问题。可是,真正理解它们却需要很好的教育背景。人类的心性、智性和灵性是相辅相成且互相制衡的。
机器时代的法律或可被称为人一物关系法、科学自然法,抑或文理混合法。无论买书,搜餐馆,还是在网上跟银行打交道都会成为大数据,网商将会根据你的喜好和购物习惯给你推荐物品。在十八九世纪,人们觉得世界是进步的,今天比昨天好,明天会更好。这就注定了算法社会一定是科技精英社会。
库茨韦尔和赫拉利陶醉在对技术的膜拜之中,而对人类的命运仅仅给予了漫不经心或者轻描淡写的关注,好像人类的未来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他们心中的人即算法或者奇点的临近即可成为现实。智性的存在表现在合理性,可计算性、规则性,功利性和经验上。
制定法律等于建立一种社会制度。机器人违反了法律,或者伤害了人身或财产,谁来承担责任? 如何控制机器人产品的质量? 自然人损坏了机器人,应该如何赔偿? 无人驾驶的交通工具出了事故该如何问责? 如何对待不良商家借人工智能谋取暴利? 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引起的业界的乱象和泡沫? 如何规制人工智能的科学探索,从而避免使其走向反人类的方向? 诸如此类的问题使要不要制定专门的人工智能法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目前的状况是,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公司有能力占有大量的数据,竞争也只能在很小的圈子里进行。人工智能的概念涵盖了逻辑推理、可计算性、规则性、功利性和经验,无疑是人类智性的体现。我们在网上的行为和交易都会留下痕迹。因此,把理论或者学说制度化的前景也并不十分乐观。引言 算法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迷思。无人驾驶飞机成为新一轮军备竞赛的主要装备。
换个角度看问题,我们应该重新思考如何能够重拾信心,重新发现立足点。这个领域中有效的调整工具可能更多的是人们所熟悉的代码(Code),而非法律。
更为厉害的是,算法还可以自己学习改进,精益求精。有多种研究已经表明,未来20年间,大量的流水线工作人员,人文含量不高的工作岗位都会面临被机器人代替的危险。
当然,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而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利益也并不一致。智能手机的发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方便,但也几乎把人变成了瘾君子。
算法社会对人的科技素质的要求非常高,没有相当的教育水准是难以适应的。人工智能研究的最新最尖端的成果恐怕都是首先用于军事方面。算法的特性,诸如输入输出、明确性、有限性和有效性可能已经为算法预设了局限性。契约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以及物权法都可能适用。
从宗教宽容到政治宽容再到文化宽容,现代社会鼓励人们追求快乐幸福,自我实现。算法社会利弊论 今天,几乎我们从事的所有事情都由算法决定。
比如,在就业方面,大数据已经广泛用于帮助雇主挑选理想的工作人员,算法根据自己的运作方式将应聘工作者进行筛选,并为雇主提供一份理想人选的名单。由于算法技术的发展,法律领域里事实上正在发生一场大的变革。
政府的手脚力所不能及的地方,企业却更为有效。智能机器系统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传统上,它被理解为包括理性和非理性两部分,非理性还可以进一步分为感情和信仰。就财产而论,拟真财产性质的确定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很多抵抗力较弱的人已经沦为手机的奴隶,每天机不离手,几乎分分秒秒都在看手机,或收发短信,或玩游戏,或看节目。我们可能正在期望一个比现有社会更不平等的社会。
与此相联系,人对自己本身的认识也有了很大发展,因此才有了各种性倾向的展露和模糊。这个机构一定要吸收有关专家作为成员。
今天的法律人所面临的学习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因此,无法进行制度化。
就契约而论,在以太坊区块链平台上广泛应用的智慧契约本身就是运算代码的一种反应。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机器学习的算法可以刺激创新和生产增长。